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和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市教育局决定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坚持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整治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收费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农民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
用半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收费行为,努力确保不巧立名目收费、不搭车收费、不强制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加重农民负担。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教育乱收费问题发生。强化维权和监管手段,创新方式,提高水平,确保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向学生收取校服费、试卷费、教育基金进行治理。(责任单位:县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办公室、计财股、勤管办、基教股、组织人事股)
(二)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向学生超标准收取伙食费、强制学生搭餐进行治理。(责任单位:县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办公室、计财股、勤管办、审计室)
(三)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进行治理。(责任单位:县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办公室、基教股、勤管办)
(四)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向学生收取补课费进行治理。(责任单位:县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办公室、督导室、基教股)
(五)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强制学生购买报刊杂志、学生保险进行治理。(责任单位:县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办公室、计财股、办公室、组织人事股)
四、总体安排和实施步骤
从2013年12月开始到2014年6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4年3月10日前)
本阶段目标:县教育局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学校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明确责任分工。在县教育局领导下,县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全县开展整治工作,以及专项整治情况和数据的汇总、综合报告的起草。基教股、计财股、督导室、勤管办、组织人事股等为责任单位。
2、制定工作方案。县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办公室负责牵头制定《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各学校负责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于2014年3月10日前报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3月上旬一4月30日)
本阶段目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1、查找问题。各学校要开展全面排查,自查面要达到100%。县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办公室会同县教育局相关股室对各学校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督查面不低于50%。
2、认真整改。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凡违规收费文件一律撤销,违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违规收取的费用一律退还;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建章立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尤其是带有普遍性、反复性的问题,将深入研究分析,建立科学、管用、有效的工作制度。
(三)检查评估和总结阶段(2014年6月10日前)
本阶段目标: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阶段性总结报告于6月5日前报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县教育局于6月10日前上报市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办公室。
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专项整治报告,认真填写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县教育局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整治工作态度消极,简单应付,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整治任务的学校,及时报告县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办公室,督促抓好整改。
五、整治措施
(一)全面推进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常德市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着力从源头上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
(二)认真执行《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与各学校一把手签订《教育收费综合治理责任状》,切实增强各级各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责任。
(三)结合春季开学检查,对教育收费进行重点督查,及时制止和查处违规收费行为。
(四)加大公开力度。认真落实《湖南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在澧县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对教育收费政策进行宣传,增强收费政策透明度。
六、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学校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副校长和总务主任具体负责,为直接责任人。各学校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明纪律,严格问责。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严明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实施。对于专项整治中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推诿拖延,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整改不落实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认真总结,完善制度。坚持把建章立制工作贯穿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切实加强总结,进行推广。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研究分析,从制度上查找原因,属于制度不完善的,要有针对性地加以健全,属于没有明确制度的,要加以研究制定,形成一套科学完善、规范合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联系人:县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办公室 邓 艳
联系电话:0736—3229824
电子邮箱:3229824jj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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